安徽固镇:偷窃工地300多块青石板 被告人获刑

时间:2023-06-02    点击量:

  今天,固镇法院审结沿途偷窃案,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,并惩罚金百姓币四千元。

  经审理查明,2022年5月,被告人王某多次偷窃固镇县某施工工地青石板,共计三百余块。2022年7月22日,经固镇县价值认证核心判断,被盗青石板价格百姓币17010元。案发后,被盗青石板已被固镇县公安局追回并返还被害人。

  另查明,2022年6月26日被告人王某被抓获归案。2022年12月9日,被告人王某支属代为向本院预交罚金百姓币四千元。

  法院审理以为,被告人王某以违法占领为主意,多次盗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径已组成偷窃罪,应予依法惩办。公诉组织的指控设置。被告人多次偷窃他人财物,依法能够从重惩罚;其当庭能如实供述本身的罪孽,被盗物品仍然被公安组织追回并返还被害人,且其情愿经受惩罚,对其能够从轻懲罰。公訴組织的量刑创议适应。依据《中华百姓共和国刑法》《中华百姓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合系章程,遂作出上述讯断。

  法官提示:君子爱财,当取之有道,违法盗取他人财物财物,必将受到执法的重办。